一、刑法學的概念
刑法學概念:刑法學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規定的犯罪、刑事責任和刑罰的科學。
注意:一般認為,貝卡里亞1764 年發表的《論犯罪與刑罰》一書,是資產階級刑法學的奠基之作。
社會主義刑法學是在俄國 1917 年十月革命勝利之后誕生的蘇聯的一批刑法學家,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,在總結本國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并批 判地借鑒資產階級刑法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,創立了與資產階級刑法學具有根本區別的社會主義刑法學理論體系,為我們留下了寶貴的學術財富 當代中國刑法學,萌 芽于新民主主義革命根據地時期而創建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 它受同屬社會 主義類型的蘇聯刑法學的影響較大
二、刑法的概念
(一)刑法的概念:刑法是規定犯罪、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,具體些說,也就是掌握政權的階級即統治階級,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,根據自己的意志,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和應負刑事責任,并給犯罪人以何種刑罰處罰的法律。(注意:這里的犯罪不只是事實描述,更是一種價值評價)
(二)廣義的刑法和狹義的刑法
廣義的刑法:一切規定犯罪、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。它不僅僅指刑法典,還包括單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責任條款(也稱附屬刑法)。
狹義的刑法:系統規定犯罪、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刑法典。
注意:刑法修正案是刑法典的一部分,所以也是刑法的法律淵源。立法解釋有爭議(大多數認為不是刑法的法律淵源,它不是法律)司法解釋不是刑法的法律淵源。
我國唯一現行有效的單行刑法:1998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《關于懲治騙購外匯、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》
我國目前沒有附屬刑法。
(三)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
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適用效力的刑法,實際上即指刑法典。
特別刑法是指僅適用于特定的 人、時、地、事(犯罪)的刑法 在我國,也就是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。
三、刑法的謙抑性
在使用民事救濟或者行政制裁等其他手段能夠解決問題的時候,就應該使用其他手段。只有在具有不得不使用刑罰進行處罰的法益侵害或威脅的時候,才可以將該行為作為犯罪,動用刑罰手段進行制裁。(法哲學依據:溫和的法律能夠使一個民族的生活具有人性,政府的精神會在公民中間得到尊重。)
使用情況:
1、刑罰無效果:沒能達到預防和控制犯罪行為的效果。
2、可以替代
3、 無效益:立法司法執法的消耗>所得收益
四、刑罰的性質
1、 刑法的階級性質:刑法是統治階級根據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,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工具。
2、 刑法的法律性質
特點(1)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范圍更為廣泛,刑法所保護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會關系。(2)刑法的強制性最為嚴厲。
五、刑罰的機能
(一)刑法的機能:國家制定和實施刑法所應具有的功效和作用,其與刑罰任務相區別的概念。
一般認為:(1)行為規制功能、(2)法益保護功能、(3)人權保障功能是現代刑法的三大基本功能.(注意:不包括懲罰犯罪的功能,此乃刑法的任務之一)
刑罰對犯罪人的功能表現為:(1)消除再犯的條件(2)個體威懾(注意是個體威懾而不是集體威懾)(3)教育感化
刑罰對犯罪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功能,表現為:(1)一般公民的威懾、教育(2)被害人及其親屬的安撫、補償。
(二)刑法的目的:預防犯罪(預防又可以分為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)
(三)刑法的根據:
《刑法》第1條規定:“為了懲罰犯罪,保護人民,根據憲法,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,制定本法?!?法律依據(主要是憲法)+實踐依據(具體國情,經驗等))
(四)刑法的任務:
《刑法》第2條規定:"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,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(注意不是違法行為)作斗爭,以(1)保衛國家安全,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,(2)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,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,(3)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,(4)維護社會秩序、經濟秩序,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?!?/p>
簡單概括為兩點:1、懲罰任務2、保護人民、社會、國家,。
(六)刑法的創制和完善
注意點:1979年7月1日“一日七法”,包括刑法。(7.6正式公布,1980年1.1起施行,至此我國第一部刑法典正式誕生)
刑法的體系和刑法的解釋
一、刑法的體系
(一) 概念:刑法的體系就是指刑法典的組成和結構。我國現行刑法分總則、分則和附則三個部分。其中總則、分則各為一編,在編之下,再根據法律規范的性質和內容有次序地劃分為章、節、條 、款、 項等層次(編章節條款項)附則僅一個條文,第452條
首先,總則為一編,分則為一編(如第一編為總則,第二編為分則),往下:
1、同一編?“章”
如《刑法》第一編總則分設五章,即刑法的任務、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;犯罪;刑罰;刑罰的具體運用;其他規定 第二編分則分設十章,即危害國家安全罪;危害公共安 全罪;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;侵犯公民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罪;侵犯財產罪;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;危害國防利益罪;貪污賄賂罪;瀆職罪;軍人違反職責罪)
2、同一章?“節”(如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下面設置了第一節量刑)
3、同一節?“條”(刑法第幾條規定..)
4、同一條?“款”:按照段落來看(第幾款,即第幾段)
5、同一段? “項”:(一)(二)(三)
注意:“條”是刑法典的基本組成單位
(二) 關于“但書”:(1)“但書”是前段的補充(2)“但書”是前段的例外 (3) 但書” 是對前段的限制
二、刑罰的解釋
(一) 按解釋的效力分類,刑法的解釋可分為立法解釋、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。
1、 立法解釋,就是由最高立法機關對刑法的含義所作的解釋。(全國人常)(效力上,立法>司法)
2、 司法解釋,就是由最高司法機關對刑法的含義所作的解釋 有權進行司法解釋 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(以下簡稱“兩高”)
3、 學理解釋,就是由國家宣傳機構、社會組織、教學科研單位或者專家學者從學理上對刑法含義所作的解釋。
注意:立法可以“任性”,立法解釋不行,司法解釋也不行!
無論是哪種解釋,原則上都不得進行類推解釋。
(二) 按解釋的方法分類,刑法的解釋可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
1、 文理解釋,就是對法律條文的字義,包括單詞、概念、術語,從文理上所作的解釋。
2、 論理解釋,就是按照立法精神,聯系有關情況,從邏輯上所作的解釋 論理解釋 又分為當然解釋、擴張解釋和限制解釋、體系解釋、目的解釋、反義解釋、補正解釋等。
總結:
1、 解釋的技巧(5個):
(1) 平義解釋: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
(2) 限制解釋(縮小解釋)
(3) 反對(反義)解釋(從A推導出非A)
(4) 補正解釋(補充校正)
(5) 擴大解釋
(6) 類推解釋(看刑法以外的事實,即事件和類似事件的比較,原則上禁止刑法的類推解釋,但是有利于相對人的解釋除外)
2、 解釋的理由(4個):
(1) 文理解釋
(2) 體系解釋:一詞多義、多詞一義、同類解釋規則(兜底)(當出現“等”;“其他”字眼時,用共同特征解釋)
(3) 當然解釋:(性質相同,程度不同,存在輕行為和重行為的對比)舉重以明輕、舉輕以明重,但不能超出詞語詞義的射程范圍
如出售和購買,相反兩個行為,無法當然解釋,出售不能包括購買。
(4) 目的解釋
“擴大解釋”的司法解釋規定總結:(錯題總結)
1、 走私彈藥罪中的“彈藥”包括彈殼——屬于擴大解釋(司法解釋規定)
2、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中的“種植”——解釋為收取種子,屬于擴大解釋(司法解釋規定)
3、 傳播淫穢物品罪中的“淫穢物品”——解釋為包括“在網上直播淫穢表演”,屬于擴大解釋(司法解釋規定)
4、 幫助偽造證據罪——“偽造”可解釋為包括“變造”,屬于擴大解釋
引申:關于偽造和變造的擴大解釋:
(1)偽造有價票證罪——“偽造”可以解釋為包括“編造”
(2)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——“偽造”可以解釋為包括“變造”
除了這三個,其他都不能把偽造解釋為包含變造,否則就是類推解釋
5、 偽造貨幣罪中的“偽造”就不能解釋為包括“變造”,因為刑法里已經有“變造貨幣罪”
6、 運輸變造貨幣罪,不構成運輸假幣罪!——“假幣”是指偽造的貨幣而不是變造的貨幣(出售、購買、使用、持有假幣罪同理)
7、 將非法制造大炮解釋為非法制造槍支罪——擴大解釋(司法解釋)
但是注意:搶劫罪中的法定刑升格條件“持槍搶劫”無類似司法解釋,因此若將持槍搶劫解釋為包括持大炮搶劫,則為類推解釋。
8、 將金融機構中的“金融機構”解釋為包括自動取款機、使用中的運鈔車——擴大解釋
9、 破壞拖拉機,解釋為“破壞交通工具罪”——擴大解釋
10.將劫持汽車罪中的“汽車”解釋為火車、地鐵——類推解釋
但是劫持火車、地鐵可定破壞交通工具罪
10、 信用卡解釋為包含借記卡——擴大解釋
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的區別:
解釋技巧之間的關系是排斥關系(生產結論的生產線只能選擇一條)
解釋理由之間是并存關系,理由越多越好(質檢部門)
注意:文理解釋與倫理解釋不是隊里排斥的關系而是交叉重合的關系,倫理解釋既包括解釋理由(如當然解釋、體系解釋等)也包括解釋技巧(擴大解釋、縮小解釋等),因此對一個刑法用于,既可文理解釋、也可以倫理解釋。
作者:王平聚